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校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理学院的6个党支部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7日召开了基层组织生活会。
会前,各党支部都采取了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交流的形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等内容。并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党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对照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了问题清单。
会上,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动真碰硬,直接点问题、摆表现,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
会后,党支部和党员都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事项、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作出了整改承诺。
此次组织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